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 记者 张均斌)大数据杀熟、AI换脸诈骗、算法侵犯个人隐私……当前,算法侵权现象日渐凸显。然而,由于算法侵权的参与主体多、技术复杂,加之算法治理水平又相对落后,被侵权者往往存在维权难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拟提交《关于建立算法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
连玉明指出,算法侵权的新方式和潜在威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算法歧视,通过对个人或集体进行大数据画像,进而形成同人不同价的大数据杀熟;二是算法操纵,通过对信息数据的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排序精选、检索过滤、调度决策等对个人或群体所接收的信息进行干预,并据此影响其意志形成与行为选择。例如,根据用户兴趣偏好过度推荐,造成“信息茧房”及诱导沉迷;三是算法滥用,利用相关软件进行人脸替换、虚拟角色生成、模仿声音、伪造图像和视频等,进而实施电信诈骗和网络敲诈;四是算法错误,由算法控制的智能机器人或自动驾驶汽车等有形载体,因算法错误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在连玉明看来,形成算法侵权治理困境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立法严重滞后,二是监管体系不健全,三是维权难度大。
“算法治理是应对算法侵权的综合举措,既涉及侵害发生前的预防性防控,又涉及侵害发生后对侵害进行归责、追责与救济。”连玉明建议,针对算法侵权事后司法救济,建立算法侵权公益诉讼制度。将算法侵权领域纳入公益诉讼法定范畴,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尽快出台针对算法侵权的司法解释和专题指导案例。
与此同时,,他还建议,加快构建以人民检察院为主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算法侵权公益诉讼多元主体模式,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由于算法侵权案件特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调动全社会、各领域、多层次的专门组织和专业人士,构建公益诉讼支持系统,降低法律成本。加强算法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宁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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