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辉和俞敏洪又上热搜了,这次是彻底分手了。
但整个过程,其实挺恶心的,不商业,很矫情,还涉嫌违背商业规则。
文人们喜欢看这种场面,我不是文人,也不是知识分子,我是一个自己开公司二十年的小老板,不喜欢这种剧情。
先来说说分手尬文:
董宇辉的分手长文是一篇我不忍直视的高中生作文。
我真的读不下去。反正,要让我写这种文章,我自己会吐出来,受不了,太TMD矫情了。
再来看大佬俞敏洪,他最为在意的是什么?
在意的是公众对他的评价,他害怕被负面评价,因此,他用尽了一切力气在告诉所有人,我没有亏待董宇辉。
一场商业变局,在这一老一小的尽情抒情下,硬是变成了基情满满的分手小作文。
一众人等纷纷夸老俞,大气,有格局!
然而,我虽然赚钱不多,但多少也算个商业老炮,扒开这些温情脉脉的分手煽情文,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是一起什么样的商业变局?
先来说第一件事,俞敏洪大气吗?不!
试想一下,在东方小孙在公司打压董宇辉时,在公司一个小员工都可以随便控制评论区怼董宇辉时,董宇辉当时成为了全国最为委屈的第一悲情主播,他当时可没走。
如果董宇辉当时就走了,一怒而走,吃瓜群众会说他个不字吗?当然不会,一家公司的当红明星,给钱多少另说,不被重视,尊重不够,职位不够,就说明整个新东方上层都错了,包括小孙总和俞敏洪。
董宇辉如果在那个舆论最高潮时宣布出走,他不是现在的1900万粉,将会是五千万粉,甚至一亿粉,因为,小孙总无意间帮他构造了一个备受上级和大企业打压的小个体、如何逆袭的故事,并且火遍全网。
光是个这故事人设,就值十个亿。当时董宇辉真要出走了,一开播,一晚上就得卖五亿十亿,还得连卖一周,无数吃瓜群众,都愿意用购买的方式,打一次新东方小孙总的脸。
故事将会这么呈现,你看,这么好的主播,你们不重视,还打压,结果呢?一周卖几十亿,完爆东方甄选,到董宇辉直播间里买完货,还得顺道去东方甄选直播间里吐口痰:什么玩意!
并且随着这种热销,舆论会高烧半个月,自媒体、媒体不用给广告费就天天写了,董宇辉当时就可以直接成为抖音上唯一的现象级网红,因为这种故事,不是可以设计出来的。
但俞敏洪老狐狸呀,左哄右哄,又把董宇辉哄回来了。你说董宇辉没有想走的心,我是不信的,都不上播了,回老家了,就是准备不干了嘛。
俞敏洪当时拯救了东方甄选,当然更主要的是董宇辉也是矫情之人啊,落不下这个面子,你看一个老大,对自己推心置腹,好话说尽,这怎么好意思走呢?
年轻人嘛 ,正常,也符合董的性情。
事实就是:董宇辉当时已经决定了单干,否则不会有与辉同行。但被老俞留在了新东方里面。
与辉同行百分之百由上市公司控股,只不过在上市公司层面给了董宇辉股权和一些激励,这种单干,实际上不是单干。董还是一个高管罢了,不是老板。
从这个角度来说,董宇辉给了俞敏洪一个天大的人情,不仅本来可以成为悲情主角爆火的机会失去了,他的留下还给东方甄选一条活路,还给了老俞品牌加分,还给东方甄选和新东方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价提供了支撑。
如果从纯商业角度来说,以机会成本来看的话,董宇辉损失了几亿甚至几十亿,送了俞敏洪几十亿市值。
这半年来,不仅为新东方带来了上亿的利润,还让东方甄选保持了较好的营业额。
你看,明明董宇辉牺牲自己,给了俞面子,但现在俞敏洪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公司是他送给董宇辉的,收购股权的七千多万,是公司出的,不是董宇辉出的。
他想告诉大家,我是对董宇辉有恩之人!我老俞有大格局!
其实目的也很清晰,那就是不能因为董宇辉离职单干,影响东方甄选的品牌,如果分手过程中闹出不愉快,或让网民感觉董吃亏了,受欺负了,东方甄选,就别卖货了,“丈母娘们”会天天去骂街。
与辉同行这家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只值七千多万,其实也是一起商业事故。
之前,老狐狸俞敏洪按住了要单干的小董,这个是他的本事,人家你请我愿的,其实没有什么好说。
我也经常去哄那些想离职创业的员工。
我们只能说,董宇辉错过了最佳单干时机,经济损失惨重,或许他个人很爽也不一定。
但从商业角度来说,既然把与辉同行搞起来了,有两个月甚至是抖音排名第一名的带货主播,那说明,这家公司的价值远远不止七千万人民币。还把与辉同行成立以后上亿的利润送给了董宇辉。
给上亿利润给董宇辉居然是在公号留言里进行说明的,太不可思议了。
要知道,自2024年1月9日“与辉同行”开播以来总销售额达42.82亿。
一家半年销售四十二亿的公司,七千万就卖掉了,还把利润送给高管,这种卖法,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是涉嫌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的,这很不商业。
东方甄选总市值一百多亿,与辉同行至少占了一半以上的市值,因为他的卖货额远超过东方甄选自己的直播间。
董宇辉不是不能多出钱,比如以五亿或十亿的价格买下来,只要他敢招呼一声,有的是金主给他送钱,占点股不就行了吗?
作为打工人,当时被小孙总打压时,愤然离职是没问题的,马上创业也是没问题的,但既然留下来了,那就得在商言商。
新东方,不是俞敏洪一个人的,少了董宇辉,东方甄选还能卖多少货?
这么贱卖,其实不好交待。
有人说,董宇辉就是不要这公司,他马上自己干,也能一样干得好。你错了,此一时彼一时也,没有特殊的时候,特殊的环境,董宇辉重开一个号的话,重新要达到这种销售额,是无比困难的。
这时的董宇辉 ,按正常的商业规则,是应该找个金主,让出个百分这二十的股权,出一大笔钱买下与辉同行,才叫商业人的作为。
当时最好的时候没走,是自己决策的,要自已承担后果,人应该自负其责,哪怕就是俞敏洪哄你哄回去的让你损失惨重,也得认。
俞敏洪作为上市公司老大,要他五到十个亿的报价,也是说得过去的,这才叫对所有股东负责。
他们全部被网民舆论在控制,怕自己哪个动作不小心,就惹到丈母娘了,就导致骂声一片了。
然后一起搞一起分手大戏,写几封肉麻的情书,但真的,很不很不商业。除非成立与辉同行时,就有相关契约,否则,这种搞法,在上市公司里面,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不知道买他们家股票的股民会怎么想。
我不喜欢这种结局。
我更喜欢的是,员工突然就告诉我,我要离职了,转头他就开了一家公司和我竞争,我十几年前在外地办了一家分公司,一个员工连写字楼带员工带客户都给我端走了,但我认栽,谁叫我租房合同上都写他的名字呢?法律上就是人家的,我偷懒了嘛,责任在我不在他。
但我转过头就高薪把他的员工全部挖干净,他黯然倒闭,不是我要报复,而是我的业务离不开这些员工。
他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他的。
员工和老板之间是合作关系,什么伯乐之情,什么私人感情,这些都很不商业,程维是阿里出来的,黄峥是谷歌出来的,说出来干,就出来干,打工人也是商人,不过是出卖劳动力的商人,有机会就自己干,不需要对前老板有什么愧疚。
不是俞敏洪培养了董宇辉,是俞敏洪投资,董宇辉踩中节奏运气爆棚火了。
俞敏洪没有搞MCN机制,没有签下董宇辉,也是失误,否则董是不可能有机会出去创业的,但这也得认栽。
在商场上,竞争不过别人,认栽,自己失误 ,导致失败,认栽。自己决定错误,认栽,不把责任推到员工身上,更不能去恨任何一个离职创业的员工。
商场,不需要这么矫情。
如果签下了董宇辉,搞了长时间的竞业条款,不允许开个人号,那今天这么干,那小股东都可以起诉俞敏洪损害公司利益。
我要是新东方的小股东,我就会去骂俞敏洪,你算个什么商业老炮,搞一个大主播,居然不签死?居然搞到公司如此被动?股价下跌你赔么?
这两个人的性格,都是如此的矫情,以至于俞敏洪没有用合同防范大主播出走,董宇辉没有在最好的时候出走踩新东方一下,现在终于分了,又搞一场这种没有商业原则的矫情大戏。
我视为狗血烂剧。
商业的价值在于互利,在于无数的企业家敢冒风险,用契约建立起复杂的合作关系,为社会带来的就业和无数优秀的产品,这种你侬我侬的剧本,违背基本商业规则、处处不签契约靠人情维护的商业烂剧剧本,不符合我的品味。
还是《中国合伙人》商业味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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