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日前对苹果公司做出了逾18亿欧元的罚款决定,认定该公司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阻碍流媒体音乐市场竞争。此前,2019年3月,总部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声田公司向欧盟提交了诉状,指控苹果与流媒体音乐应用程序开发者签订的许可协议以及《苹果应用商店审核指南》影响了流媒体音乐服务的竞争。
欧盟委员会公告显示,苹果公司通过其应用商店在流媒体音乐应用程序分发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使流媒体音乐程序开发者只有进驻苹果应用商店才能吸引苹果手机和苹果电脑用户购买其应用程序。然而,苹果为了自身利益对流媒体音乐应用程序开发者实施了一系列限制,包括禁止告知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以外还有其他购买方式以及更便宜的价格。
欧盟委员会指出,这些限制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条款,对苹果手机和苹果电脑用户的利益造成了负面影响。为维护自身利益,苹果公司被罚款18亿欧元,此罚金基于苹果公司的收益,同时追加了一次性18亿欧元的罚款,以确保罚金具备足够的震慑力。
在中国,对于苹果公司的一些限制也引起了关注,但由于国内反垄断机构的反应相对较弱,针对巨头平台的限制问题仍较为严峻。国内一些平台的经营方式与苹果相似,对于外部购买方式的限制和对平台内创作者的管控也备受争议。
在此背景下,对于网络环境的建设和巨头平台的反垄断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小企业和创业者而言,受到大平台的限制可能导致创新能力、活跃度以及竞争力的下降,这对未来的创业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欧盟此次对苹果的处罚也引发了对国内平台是否也应该受到更严格监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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