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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男子网上租赁苹果手机,因无力偿还租金被商家起诉

2024-02-25 19 yun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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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高端手机价格昂贵且更新迭代较快,很多年轻人为了追求时尚,会选择通过网络平台向商家租赁手机。文昌市小伙张某通过网络平台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租赁手机,却因无力偿还租金,被商家起诉支付租赁设备买断款。

  网租苹果手机拒付租金被起诉

  文昌市20多岁的小伙张某收入一般,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日常支出。那段时间,张某看到身边的朋友使用苹果手机很羡慕,但苦于囊中羞涩没钱购买。

  张某玩手机时偶然刷到一个租手机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出租苹果手机的服务。“手机居然还能租?”张某感到非常新奇,便想通过网络平台租赁一部手机。

  2023年5月,张某通过某交易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下单租赁一部苹果牌手机,双方签订了《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买断价12672.40元,租赁期一年,首期1元,2-12期每期1151.94元。

  张某在租赁该手机后,仅支付了几期租赁款,便不再支付任何租金。按协议约定,张某未按约足额支付当期租金逾期超过15日的,双方之间的租赁服务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

  张某向出租方支付了几期租金后,就未再支付余下租金。出租方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张某支付买断款9215.58元未果,遂将张某诉至文昌市人民法院。

  法官提醒:莫让超前消费变成“超钱消费”

  文昌市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后了解到,张某是个“95后”小伙,羡慕身边朋友使用苹果手机,他无意中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出租苹果手机的信息,在未考量自身还款能力情况下,通过平台租赁了上述手机,但在支付了几笔租金后,因每月还款入不敷出,无力继续支付。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某就尚欠的租金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意见,张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贷款8485.66元,该款项分6期付清。

  承办法官表示,许多年轻人觉得网上租机方便、便宜,商品时髦,从而纷纷选择网上租机,但是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出租方和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人租赁到手后便想跑路,以为变更联系方式和住所地玩失踪,商家就拿他们没办法。殊不知,在对方失联、不配合、推脱的情况下,商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提醒,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理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切勿因为面子而盲目攀比、追求享受,进行“超钱”消费、过度消费,一旦无法按时还款,将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法治时报记者陈敏)

责编:杨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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